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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治疗中

 

美国10%缺血性卒中患者是由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所致,在中国这一比例超过30%[1-2]。同时研究显示对于狭窄≥70%的患者,症状性狭窄的动脉供应区1年卒中复发率高达23%[3]。近期一项关于中国颅内动脉狭窄或闭塞性疾病的研究(CICAS)显示中国缺血性卒中及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患者中颅内动脉狭窄或闭塞的发生率为46.6%(其中19.6%患者合并颈动脉颅外段狭窄),研究同时显示伴随颅内动脉狭窄的患者入院时病情较重且住院时间更长,且1年卒中复发率伴随狭窄程度增加而升高(无狭窄患者为3.34%,50%-69%狭窄患者为3.82%,70%-99%狭窄患者为5.16%,完全闭塞患者为7.40%[4])。因此探索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的治疗方法及对此人群实施有效的二级预防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药物治疗

关于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的药物治疗一直存在争议,WASID研究[5]显示华法林及阿司匹林治疗后患者狭窄血管供应区1年缺血性卒中发生率分别为11%及12%,显示了单纯药物治疗对疾病控制效果并不理想。研究同时发现华法林治疗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显著增高,即针对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的二级预防抗凝治疗并无优势,因此药物治疗的焦点指向了抗血小板治疗。目前还没有针对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进行单一抗血小板药物与安慰剂、单一抗血小板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比较研究。CAPRIE研究[6]提示对于高复发风险患者氯吡格雷由于阿司匹林,该结论可能也适合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CLAIR研究[7]中针对单纯颅内动脉狭窄患者亚组分析发现,氯吡格雷联合阿司匹林治疗较单用阿司匹林治疗显著降低了第7天微栓子的阳性率和第2天及第7天微栓子的数目,与CARESS研究[8]结论相似。提示在大动脉狭窄出现症状的早期,联合应用抗血小板药物尽快中止微栓子的出现,可使早期再发卒中风险降低[9]。SAMMPRIS研究[10]也显示了积极药物治疗(氯吡格雷75mg/d+阿司匹林mg/d,持续90d)的优势。

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的传统危险因素还包括: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等。WASID研究[5]血压水平与卒中复发的后分析结果表明,血压控制不良是卒中再发和其他主要血管事件的强预测因子[11-12],美国年缺血性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据此给出了“对颅内大动脉狭窄50%-99%导致的卒中或者TIA患者,血压长期维持/90mmHg(1mmHg=0.kPa)可能是合理的”(IIb;B)SAMMPRIS研究[10]的结果也为这部分患者积极降压提供了新的作证。然而关于启动降压的时机目前尚不清楚,考虑到颅内动脉狭窄患者可能存在低血流动力学机制,启动降压的时机应较无狭窄者更晚且应逐步平稳降压(最好在脑灌注监测条件下)。目前上缺乏专门针对颅内动脉狭窄特点降压药物的干预研究。鉴于研究发现钙拮抗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不仅有延缓甚至逆转颈动脉内中膜厚度(IMT)的作用且其作用较利尿剂或β受体阻滞剂强,CCB在延缓IMT方面的作用要优于ACEI[13-15],因此针对颅内动脉狭窄患者优先选择CCB、ARB作为降压药有一定的合理性。

SPARCI研究[16]提示,他汀类药物治疗可以显著降低卒中或者TIA的复发风险,进一步分析表明,强化降脂(LDL-C较基线下降≤50%)获益更多[17]。WASID研究中发现代谢综合征与患者的主要血管事件的复发风险升高有关,但未发现其中的单一组分TG或HDL-C与主要血管事件复发风险相关。此外很多影像学随机对照研究表明他汀类药物可逆转冠状动脉和颈动脉粥样硬化,其结果外推到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应尽早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将LDL-C降至1.81mmol/L或下降幅度50%。

目前尚缺乏研究观察控制血糖对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预防卒中复发或者狭窄动脉本身的疗效,研究显示糖尿病患者血糖早期开始控制糖化血红蛋白(HbAIC)7%或在7%左右时,大血管并发症可获益,具体血糖控制的靶目标还应综合考虑患者整体情况决定。

本共识推荐意见:

内科药物治疗与《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颅内动脉狭窄中国专家共识》保持一致。

1.对于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sICAS)患者,应该在发病后尽早启动抗血小板治疗,并长期使用。可供选择的抗血小板药物有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

2.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发病早期,病情稳定者在发病1周内推荐氯吡格雷(75mg/d)+阿司匹林(75-mg/d)以减低血栓栓塞导致的早期卒中复发风险,1周后重新评估风险,决定是否继续联合治疗,联用时间不宜超过发病后3个月,单一抗血小板治疗时,氯吡格雷较阿司匹林可能获益更多,二级预防不推荐常规使用抗凝治疗。

3.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合并高血压的患者应积极控制血压,降压启动时机及目标值应个体化,原则为逐步平稳降压;降压药物选择应基于充分考虑患者全身靶器官损害、患者耐受性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基于长效的CCB、ARB等药物。

4.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推荐尽早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将LDL-C降至1.81mmol/L或下降幅度50%。

5.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伴糖尿病的患者,血糖控制的靶目标为HbAIC7%是合理的。

6.改善生活方式,控制其他危险因素。

二、介入治疗

介入治疗是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治疗手段之一。但是由于目前循证医学证据不是非常充分,因此做为内科治疗的补充治疗方法之一,可以在有选择的病例中开展。

1.患者选择: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70%的患者病变动脉供应区1年卒中复发率高达23%,而狭窄70%的患者其同侧卒中发生率明显降低(10%)[3]。目前上没有资料支持非症状性颅内狭窄的患者的介入治疗,因此狭窄≥70%的症状性颅内动脉狭窄的患者最可能从介入治疗中获益。

2.治疗时机:与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相似[18],目前资料显示在符合介入治疗标准且同时为本次责任临床事件的患者群体中,短期内再次发生缺血性血管事件的风险最高[3]。因此在内科治疗后仍然有发作或侧支循环代偿很差的病例在适当时机考虑介入治疗。

球囊血管成形术(PTBA)是最早应用于治疗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的介入治疗方法,年由Sundt等[20]首先报道。尽管早期该技术成功开展,但围手术期的发病率及病死率较高,随着设备及技术成熟改进,操作更加安全,同时围手术期双联抗血小板及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抑制剂的选择性应用降低了操作所致的血栓栓塞并发症。Marks等[21]研究显示单纯PTBA治疗围手术期卒中的发生率及病死率为5.8%,年事件发生率(同侧卒中及神经科的死亡)为3.2%,但单纯PTBA治疗仍存在一定缺陷,其平均术后残余狭窄率约为40%[21-22]。其次,超过20%患者造影发现可见的内膜浮动而可能需要再次支架置入或强化的围手术期抗凝治疗,此外一些数据显示PTBA技术缺乏可持续性,约20%患者最终需要再次治疗[21,23-25]。尽管球囊扩张支架术(baremetalballoonmountedstents)存在较高的围手术期并发症(0%-36%),但术后残余狭窄率(10%)显著低于单纯球囊扩张术(40%)。SSYLVIA研究[26]采用专门针对脑血管的支架(Neurolink),如仅考虑研究中颅内狭窄部分,1年累积卒中发生率(包括为手术期事件及全年随访事件)为14%。这些数据显示了针对性选择部分患者,支架较药物治疗的具体优势。

最早研发的自膨式支架(self-expandingintracranialstents)是用于治疗宽颈的动脉瘤[27]。它由镍钛合金构成,因此较球囊支架有更好的灵活性及传送性。年Wingspan支架-Neuroform的改良版,在美国作为人道主义豁免设备用于治疗药物治疗无效的狭窄50%症状性颅内动脉狭窄。Wingspan支架联合了单纯球囊血管成形术及球囊支架术的优势,首先采用缓慢膨胀技术将病变处利用气囊扩张至正常管径的“80%”,之后通过0.微导丝换入支架传送系统并在病灶处将自膨式支架展开。操作后的残余狭窄约30%[28-29],要低于单纯球囊血管成形术(约40%)但能明显高于球囊支架术(约10%)。但与此同时早期研究发现Wingspan支架具有较低的围手术期发病率及病死率(4.4%)[30]。来自美国多中心登记研究[31]同样显示了其相对低的围手术期并发症(6.1%)及很高的成功开展率(98%)。Henkes等[32]基于43例患者6个月随访资料显示总的卒中及病死率为9.3%,6个月造影随访显示相对较低的支架内再狭窄率(7.5%)。然而随着近期的研究进展Wingspan支架术后的支架内狭窄率并不低于PTBA或颅内动脉经皮腔内支架成形术(PTAS)。一项基于Wingspan支架支架治疗的前瞻性研究[29]发现68例患者3-6个月影像随访显示28.8%的支架内再狭窄率。

国内亦进行了一些关于Wingspan支架的研究,Jiang等研究[33]显示针对颅内狭窄≥70%患者Wingspan支架后1年主要终点事件发生率为7.3%(95%CI2.0-12.5),这一比例显著低于WASID研究中同类患者1年发生同侧缺血性卒中风险18%(95%CI13-24)。

然而最新公布SAMMPRIS研究[10]的提前终止,显示了积极的药物治疗(氯吡格雷75mg+阿司匹林mg,30d,干预主要及次要危险因素)较支架(Gateway,Wingspan支架)联合积极药物治疗,支架组术后30d内主要终点事件发生率较高(14.7%)而药物治疗组发生率5.8%,支架组的终点事件明显高于此前登记试验,且多在24h内发生,而且其面临着操作者经验不足、病例入组不当(急性期入组及未排除解剖路径不适合支架/高危的患者等)、支架治疗组相当多患者进行了大负荷剂量氯吡格雷(mg)等诸多质疑,引起其结果需慎重对待。此外,大剂量抗血小板药物如何转换应用于“真实”世界及安全性需要进一步探讨。SAMMPRIS研究是否会终止颅内动脉狭窄血管成形术成为目前争议的热点[34-36],大多数的声音认为SAMMPRIS研究是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后一个对比颅内支架和“内科治疗”的随机对照试验。在错误中学习,在实践中成熟是每个操作性治疗手段的必经之路,纵观现在视为卒中二级预防“金标准”的颈动脉内膜剥离术(CEA)以及争议之声渐平的颈动脉支架(CAS)的发展历程莫不如此。

最近国内缪中荣等[37]基于中国人群的症状性大脑中动脉狭窄患者的随机对照试验显示,血管内治疗联合药物治疗组(PTAS+阿司匹林mg/d+氯吡格雷75mg/d3个月)与单纯药物治疗组(阿司匹林mg/d+氯吡格雷75mg/d3个月)相比,虽然没有明显的优势(30d及1年终点事件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然而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本共识推荐意见

对于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患者狭窄程度≥70%的患者,在内科标准治疗无效或侧支循环代偿不完全的情况下,血管内治疗可以作为内科药物治疗辅助技术手段。

三、术前评估

主要考虑患者临床状况、侧支循环、狭窄程度以及治疗路径等。

1.临床状况:对于责任血管导致的严重神经功能障碍或影像学检查显示大面积梗死的患者不适合行介入治疗。

2.侧支循环:充分的术前评估有助于正确选择最合适介入治疗的患者并可能使其获益,血流动力学缺血发作的病变可能是最适合介入干预的患者,而侧支循环的评估是最重要的环节,常选用的评价手段包括全脑血管造影、MRI灌注成像(PWI)、CT灌注(CTP)、氙(X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SPECT)等。

3.狭窄程度:无创检查经颅多普勒超声(TCD)显示病变血管血流速度m/s,CT血管造影(CTA)、磁共振血管成像(MRA)显示狭窄90%,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显示狭窄≥70%的患者可能从介入联合内科治疗获益。

4.治疗路径及病变结构:对于严重颅外段血管迂曲可能会导致手术失败或增加操作风险。病变长度2cm或病变血管原始直径2mm的病变会增加治疗的风险。

5.入排标准:适应症:(1)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狭窄程度≥70%,侧支循环较差且强化内科治疗仍然有发作。(2)动脉溶栓或机械性取栓再通后责任动脉残余重度狭窄病变。(3)颅内动脉夹层,导致血流动力学梗死经抗凝治疗无效者。禁忌症:(1)80岁高龄患者或预计生命存活2年;(2)合并严重全身系统性病变,或患者不适合/不耐受双联抗血小板药物治疗。(3)脑梗死后遗留有责任血管相关严重的神经功能障碍[改良Rankin量表≥3分]。(4)2周内曾发生严重心肌梗死。(5)把血管直径2mm。(6)烟雾病、动脉炎活跃期、不明原因非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

四、手术操作原则

与颅外动脉相比,颅内动脉有其结构形态的特殊性,走行曲折,尤其是严重动脉粥样硬化的血管;动脉壁较薄,缺乏弹性;处于蛛网膜下腔的脑脊液中,周围无组织包绕和支撑;发出许多穿支动脉供应脑实质深部。大多是终末动脉,侧支循环不完善。由于这些特点,使得颅内动脉狭窄的血管内治疗难度增加,发生并发症的风险增高。

1.麻醉方式的选择:根据导管室条件及医生经验颅内动脉介入治疗可以选择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

2.介入治疗方法:根据医生的经验和病变的结构可以选择单纯球囊扩张术、球囊扩张支架术或自膨式支架术。

3.残余狭窄的程度:允许残余狭窄≤20%。

五、围手术期用药及其他注意事项

PTAS围手术期科学用药与良好预后密切相关,但目前无指南可循[39],综合此前发表的一系列登记试验结果和国内多中心经验建议如下:

1.抗血小板药物使用:术前氯吡格雷75mg/d,阿司匹林-mg/d,5-7d,持续使用至术后6-9月改用单一抗血小板药物;如急诊PTAS应于术前氯吡格雷mg、阿司匹林-mg顿服。

2.血压管理:PTAS术前血压不宜过低,术后血压不宜过高。术前收缩压≥mmHg,狭窄血管开通前(尤其全麻中)应维持正常偏高血压,靶血管开通后根据具体情况维持收缩压-mmHg甚至更低水平。

3.术中应用肝素的要求:根据体重建议术中持续使用肝素预防操作导致血栓形成。

六、并发症预防与处理

1.对于路径过于迂曲患者,如果反复尝试支架不能到位者可以适时终止手术。

2.严格测量靶血管直径,在选择扩张球囊或球囊扩张支架时不要超过狭窄远端血管管径。

3.在穿支动脉发出较多的部位如大脑中动脉M1段和基底动脉置入支架可能导致穿支动脉闭塞(2.5%左右)。

4.术中术后可能会支架内急性血栓形成,如发生采取对症措施处理。

七、介入中心资质基本要求

在全国专业技术委员会出台正式准入文件以前,开展颅内动脉PTAS的介入中心应具备以下最基本条件。

1.硬件要求:(1)专门神经重症监护室(NICU)病房。能进行及时的神经功能评估和识别并发症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2)急诊头部CT。(3)清晰呈现包括路径(roadmap)在内的脑血管形态特征的DSA设备及配套的导管室、抢救设备。

2.人员要求:(1)至少1名“有经验”的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治疗的神经介入医生。(2)“有经验”定义为:此前每年完成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治疗至少10例,或此前至少完成过10例颅内动脉狭窄治疗且每年至少完成颅外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治疗30例(能随时呈报可查的患者原始资料)。(3)专业的神经介入导管室护士及技师团队。

本共识推荐意见

1.血管内治疗症状性颅内动脉狭窄,应该严格适应症选择,术前评估包括患者临床状况、侧支循环、狭窄程度以及治疗路径等因素。

2.需要联合抗栓治疗(包括血小板及抗凝)、他汀类药物、严格血压的管理及规范手术操作。

3.介入中心及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

补充说明:(1)本共识内容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实践,不具有法律约束性质;(2)共识内容会根据新的临床证据随时更新;(3)写作小组人员构成涵盖神经内科学、神经外科学、神经放射学等领域相关专家。

写作组组长:王拥军、徐安定、曾进胜、李宝民、缪中荣

执笔人:DavidWang、刘丽萍、刘亚杰、王大明、张晓龙

共识组专家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毕齐(首都医科医院);陈康宁(第三医院);范一木(医院);高连波(大医院);韩巨(医院);胡波(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李宝民(医院);刘丽萍(首都医科医院);刘新峰(医院);刘亚杰(南方医院);缪中荣(首都医科医院);秦超(广西医院);帅杰(第三医院);王大明(医院)、王伊龙(首都医科医院);王拥军(首都医科医院);吴伟(医院);徐安定(医院);许予明(医院);曾进胜(医院);张苏明(医院);张晓龙(医院)、赵钢(医院);赵性泉(首都医科医院);郑洪波(四川大学华医院);朱其义(医院);DavidWang(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Peoria医学中心)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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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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